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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网警成功抓获一改装销售偷拍设备的犯罪团伙

发布时间:2022-04-12

简要描述:

发现线索2022年2月,盐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,有人推销用蓝牙音箱、手表、充电宝、插座、运动鞋改装成的窃听窃照设备,并宣称: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定...

详细介绍


发现线索

2022年2月,盐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,有人推销用蓝牙音箱、手表、充电宝、插座、运动鞋改装成的窃听窃照设备,并宣称: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定制改装。

太猖狂了!

调查清楚

通过调查,警方发现该团伙在水杯、充电宝、插座等日常生活用品上加装隐蔽摄像头制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,通过LXX、VXX、3XX等远控偷拍软件实现隐蔽录音录像、远程控制、云端存储的功能。

同时,他们利用境外软件联系,将窃听窃照设备销往上海、湖南、广东等21个省市。

其内部分工明确、组织严密,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。他们将客服点设置在湖南,将生产、技术、财务、售后、仓库等环节分置在深圳多个写字楼内,并伪装成正规电子数码公司开展业务。

连根拔起

3月10日,在查明该团伙组织构架、人员身份、活动轨迹等信息后,盐城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在广东、湖南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。

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,查获窃听窃照设备成品800余件,查明销售订单8000余笔,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

目前该团伙成员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 

相关法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 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小苏提醒

出门在外,一定要警惕是否存在偷拍现象。在人群密集处,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,因为运动鞋、打火机、手表、拐杖、水杯、车钥匙等都可以变成偷拍工具。

在外住宿时,除了检查插座、烟雾报警器等易于隐藏摄像头的区域外,正对床的位置和浴室中的设备,比如电视机、路由器之类的都需要仔细检查。

偷拍现象层出不穷,警方将继续严打此类犯罪行为,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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